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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

    发布时间: 2019年03月07日  浏览次数:【关闭页面】 【返回首页】

   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

    1、工作人员加强无菌观念,无菌操作。

    2、每日工作前用紫外线照射实验室半小时以上。  

    3、入室前应穿工作服,并做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
    4、实验室内应保持肃静,不准吸烟、吃东西及用手触摸面部。无关人员禁入。

    5、非必要物品禁止带入实验室,必要资料和书籍带入后,应远离操作台

    6、做好标本的登记、编号及试验记录。

    7、标本处理及各项试验应在操作间进行,接种环用完后应立即火焰灭菌,沾菌吸管、玻片等用后应浸泡在消毒液内。 

    8、使用后的载玻片、盖片、平皿、试管等用消毒液浸泡或高压灭菌后清洗或丢弃。   

    9、所有微生物培养物,不管标本阳性或阴性均用消毒液浸泡或高压灭菌后才能清洗或丢弃。   

    10、取材、最好采用一次性工具,不能采用一次性工具者,每次取材前后均应彻底消毒。       

    11、工作结束时检查电器、酒精灯等是否关闭,观察记录培养箱、冰箱温度及工作情况,用浸有消毒液的抹布将操作台擦拭干净,并将试剂、用具等放回原处,清理台面,未污染的废弃物扔进污物桶,有菌废弃物应送高压灭菌后处理。  

    12、离室前工作人员应将双手用消毒液消毒,并用肥皂和清水洗净。   

    13、爱护仪器设备,遵守仪器使用规范,经常清洁,注意防尘和防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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